集佳律師事務所代理“夢特嬌”商標侵權案再度告捷

2006-05-15
  2006年4月26日,值第6個世界知識產權日之際,湖南省長沙市中級人民法院公開開庭審理了“夢特嬌”商標持有人法國博內特里塞文奧勒有限公司訴佛山一家陶瓷企業(yè)擅自將“夢特嬌”商標用在瓷磚等產品上的侵犯馳名商標并構成不正當競爭一案。集佳律師事務所戴福堂、李永波律師作為法國博內特里塞文奧勒有限公司的代理律師,參加庭審并向法院提供了充足的證據(jù)材料。

  長沙市中級人民法院經過仔細和翔實的論證,對被告侵犯原告“夢特嬌”和“MONTAGUT”馳名商標的行為做出當庭判決:判令被告停止使用與原告“夢特嬌”和“MONTAGUT”馳名商標相同或近似的商標;判令被告轉移通用網(wǎng)址;并賠償損失50萬元。至此,集佳律師事務所再次協(xié)助法國博內特里塞文奧勒有限公司成功維護“夢特嬌”商標權。

  案后,集佳律師事務所李永波律師接受媒體采訪時說,馳名商標是指在中國為相關公眾廣為知曉并享有較高聲譽的商標。馳名商標持有人為自己品牌的成長與聲譽的維護付出了艱辛的勞動,應該得到更廣范圍的保護。如果任憑其他人任意使用馳名商標的話,會對馳名商標構成淡化,嚴重侵害甚至破壞企業(yè)的商標區(qū)別性特征和廣告價值,使該馳名商標的特殊吸引力,特定指向性和識別作用、廣告作用發(fā)生弱化。由于馳名商標較強的市場競爭力,因此這種商標淡化行為不僅侵害了商標所有權人的合法權益,而且誤導欺騙了消費者,同時還損害了同行業(yè)之間的公平競爭,是市場運作法則所不能允許的。

  所以淡化不只是一種商標侵權行為,就其本質而言是背離誠實信用商業(yè)慣例的不正當競爭行為。該訴訟同時為中國企業(yè)的經營者們敲響了警鐘:作為企業(yè)的經營者,應該秉承誠實信用的原則,不應該心存投機的僥幸心理,而是應該踏踏實實地經營,切實貫徹溫家寶總理3月5日在十屆全國人大四次會議政府工作報告中所倡導的“大力實施品牌戰(zhàn)略,鼓勵開發(fā)具有自主知識產權的知名品牌”,以實際行動來打造屬于自己的中國品牌。

 

相關關鍵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