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北京集佳知識產權代理有限公司 朱艷敏
近幾十年國家對知識產權的保護立法政策不斷出臺更新,各行業(yè)企業(yè)隨著市場發(fā)展或與各大巨頭的知識產權糾纏層次不斷加深,能夠看到各個維度 對知識產權認知的深入,同時知識產權風險應對的場景也就更加復雜深入,不僅僅停留在確權維護階段,也不僅僅是訴訟案件的產生,作為知識產權各權利人很有必要全面了解企業(yè)運營中可能面臨的知識產權的風險場景,做有準備并遇到問題有應對的真正運用好知識產權的企業(yè)。
通過知識產權客體商標、專利、版權在企業(yè)中的應用保護,應用場景風險也就能概括出幾個方面:1.展會場景風險;2.訴訟場景風險;3.貿易調查場景風險;4.海關進出口場景風險。筆者將分別從四個場景風險對企業(yè)遇到的知識產權問題進行概括。
一、展會場景風險
展會是各行各業(yè)展示最新產品、技術,以及進行業(yè)務洽談和市場拓展的重要平臺。展會涉及知識產權不會少,展臺布置設計的版權問題、商標的規(guī)范應用問題、展出產品的技術內容專利情況,因此展會凸顯的知識產權風險是即時的,從參展企業(yè)的角度來講,其參展產品或其他材料一旦被舉報侵犯他人知識產權,將面臨被扣押、查封、頒發(fā)臨時禁令或追訴等后果,企業(yè)將無法正常進行產品展示、商貿洽談等活動。如果該企業(yè)被追訴并被判定為侵權,就需要承擔侵權賠償責任,不僅會影響企業(yè)的聲譽形象,還將可能無緣展覽地國家市場。
大家應該記得至今留名的巴黎門事件:2006年10月,在法國巴黎舉辦的世界醫(yī)藥原料展覽會上,賽諾菲指控中國三家醫(yī)藥及化工貿易企業(yè)專利侵權,法國內政部有關部門對三家企業(yè)的六名參展代表進行了扣押,并展開司法調查,這直接導致當天參展的中國企業(yè)全部“棄柜”回國,在歐洲民眾心目中造成中國參展企業(yè)都有知識產權侵權嫌疑的惡劣影響,在法國及歐洲引起了當地媒體的高度關注,這一事件被稱為中國醫(yī)藥行業(yè)的“巴黎門” 以及 2007年3月,在德國漢諾威國際消費電子、信息及通信博覽會(CeBIT)上,開展僅數小時,12家中國參展商因涉嫌侵犯意大利SISVEL公司的MP3專利而遭德國海關查抄,所涉產品包括MP3、DVD播放器、汽車導航儀等多種支持MP3播放功能的電子產品。2008年3月的CeBIT上,德國海關又開展了更大規(guī)模的查抄,僅3月6日一天就有24家來自中國內地、3家來自中國香港、12家來自中國臺灣的企業(yè)展臺被查抄,占當日被查抄企業(yè)的八成。當然06、08年案件頻發(fā)與正是當時明星產品mp3、 DVD、導航儀幾乎被中國制造加工壟斷的市場行為有關,專利也就成為競爭對手挾制我們的手段,而只是他們借助的場景在展會。
當然也不是所有企業(yè)均打沒有準備的展會,比如 2008年4月5日下午3點,瑞士巴塞爾鐘表展海鷗手表展柜前突然出現3位巴塞爾鐘表展組委會官員,世界第一大奢侈品企業(yè)瑞士歷峰集團旗下獨立制表人格勒拜爾?福爾斯投訴海鷗展出的雙陀飛輪機械表侵犯其專利權,要求海鷗公司立即交出雙陀飛輪機械表展品并由組委會帶走檢查。 海鷗手表雙陀飛輪手表擁有自主核心技術,展團備好了證明自身持有專利和技術自主的證明文件,并迅速由中方翻譯、技術骨干和當地律師組成應訴團隊與組委會進行溝通。僅4個小時后,鑒定結果出來了,證實巴塞爾鐘表展覽會展出的海鷗手表沒有違反(瑞士聯(lián)邦)專利法。當然,商標權風險的案件和著作權圖片版權外觀一樣占展會較多現場投訴的比例。如果我們在展品、展臺、宣傳材料中使用了未經權利人許可的商標、許可超期的商標、在中國注冊而未在展覽地國家注冊的商標、在中國屬于通用名稱而在展覽地國家受法律保護的商標(如“MTV”)等,便可能引發(fā)商標侵權糾紛。
近幾年疫情等原因大規(guī)模的展會熱潮有所下降,但不代表該場景不再存在,類似公開展出企業(yè)知識產權的場景是雷同的,大大小小的論壇、會議等等,企業(yè)在展會知識產權保護中需要格外注意如下幾方面:
1.展會主題和內容:展會主題和內容是展會知識產權保護的核心。在展會的策劃、組織和實施過程中,應注意避免侵犯他人的知識產權。例如,在策劃展會時,應盡量避免使用與他人商標、專利或版權相似的元素。
2.展品和展板:展品和展板是展會中的重要組成部分。在展品和展板的制作過程中,應注意尊重他人的知識產權。對于涉及專利、商標、版權等知識產權的展品和展板,應確保已經獲得了相應的授權。
3.展臺設計:展臺設計是展會中重要的展示手段。在展臺設計過程中,應盡量避免使用他人的知識產權元素。如果必須使用,應確保已經獲得了相應的授權。
4.宣傳資料:宣傳資料是展會中的重要宣傳工具。在制作宣傳資料時,應注意尊重他人的知識產權。對于涉及專利、商標、版權等知識產權的宣傳資料,應確保已經獲得了相應的授權。
5.合作與轉讓:在展會活動中,可能涉及到知識產權的合作和轉讓。在合作和轉讓過程中,雙方應明確知識產權的歸屬和使用方式,以避免知識產權糾紛的發(fā)生。
6.知識產權審查:在展會活動中,主辦方和參展方應加強知識產權審查。對于涉嫌侵犯他人知識產權的展品、展板、展臺和宣傳資料等,應及時予以整改或撤除。
7.法律法規(guī):在展會知識產權保護中,應嚴格遵守相關的法律法規(guī),包括《商標法》、《著作權法》、《專利權法》等。對于涉嫌侵犯他人知識產權的行為,應依法進行處理。
展會知識產權保護是展會活動中不可忽視的重要環(huán),企業(yè)需嚴格把關知識產權在以上場景的使用形式,權利穩(wěn)定形式合規(guī)并做好充分的準備工作將風險化為最低,才不枉費企業(yè)展會效果的最大化。
二、訴訟場景風險
侵權訴訟,是當前企業(yè)無論出海與否都可能面臨的應對場景。一旦被認定侵權了,有停產、停售和巨額賠償的后果,因此了解目前知識產權訴訟案件的發(fā)展趨勢很有必要。目前隨著各企業(yè)的知產意識增強,要求保護力度的加大,知產訴訟案件類型呈現幾個特點:一是案件數量增加;二是案件形式越來越多樣。民事案件、刑事案件、行政案件、著作權商標侵權及不正當競爭糾紛、復合案由糾紛、各類不正當競爭糾紛、知識產權合同糾紛、網絡域名權屬糾紛、確認不侵權糾紛等;三是法律關系復雜。涉外知識產權案件中復合案由較多,權利人在提起著作權或商標權之訴的同時往往還主張被訴行為構成不正當競爭,或同時主張被訴行為構成多種不同類型的不正當競爭行為;四是維權方式多元化。權利人除以自身名義直接提起民事訴訟外,還大量通過授權關聯(lián)公司、代理公司維權。同時,亦注重通過海關備案、行政查處、刑事報案等手段尋求對知識產權的立體保護;五是保護力度不斷提升。按照法定賠償上限頂格判賠、懲罰性賠償案例層出不窮。
企業(yè)在遇到類似知識產權侵權訴訟案件時,應從容應對。企業(yè)應建立健全的知識產權監(jiān)控機制,定期檢索和監(jiān)控市場上的產品和服務,以發(fā)現潛在的侵權行為。一旦發(fā)現侵權嫌疑,應立即進行詳細的調查和取證。包括購買涉嫌侵權的產品或服務,進行專業(yè)的比對分析,以及固定網絡證據等。咨詢知識產權律師,獲取專業(yè)的法律意見。律師將幫助評估案件的勝算、可能的費用以及訴訟所需的時間。根據律師的建議,制定詳細的訴訟策略。包括選擇訴訟的法院、訴訟請求、證據的整理和提交等。在律師的協(xié)助下,收集和整理訴訟所需的證據。這包括侵權產品和原產品的比對報告、購買侵權的證據、損失的計算等。在準備好所有材料后,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法院將對案件進行審查,并安排開庭時間。法院將向被告發(fā)送傳票,通知他們接受起訴。被告需要在規(guī)定的時間內提交答辯狀。根據法院安排的開庭時間,雙方在庭上陳述事實、提供證據、進行質證和辯論。法院在審理結束后,將作出判決。若判決有利于原告,則需關注判決的執(zhí)行情況,確保賠償金且案件結束后,企業(yè)應繼續(xù)監(jiān)控市場,防止侵權行為再次發(fā)生,并適時采取法律行動。在整個訴訟過程中,與律師的緊密合作非常關鍵。同時,企業(yè)也應積極與知識產權監(jiān)管部門溝通,了解政策動態(tài),獲取支持。
目前各大法院均有不同的代表類型案件公開,各企業(yè)按照自身情況多了解類似案例判決,比如OPPO與日本夏普的專利訴訟戰(zhàn)稱之為專利屆的斯大林格勒保衛(wèi)戰(zhàn),為中國企業(yè)面對海外巨頭的專利攻擊做到有備而戰(zhàn)做了很好的示范,做好扎實的基礎權利布局工作,遇到訴訟案件沉著應對見招拆招,應該會讓知識產權權利所有者更有信心面對類似的風險場景。
三、貿易調查場景風險
知識產權貿易調查通常是指各國貿易管理部門在知識產權領域開展的準司法調查,旨在解決與貿易活動相關的知識產權問題。以美國的“337調查”為例,這是由美國國際貿易委員會(USITC)進行的調查,該機構是一個獨立的準司法聯(lián)邦機構,具有對與貿易有關事務的廣泛調查權。這種調查通常針對專利、商標侵權行為。在“337調查”中,調查對象包括涉案產品的制造商(無論是否為直接對美國出口產品)、將涉案產品進口至美國的進口商、以及在美國銷售已進口涉案產品的銷售商或零售商。根據調查結果,可以采取多種措施,如有限排除令(禁止列名被告企業(yè)的侵權產品進入美國市場)、普遍排除令(不分來源地禁止所有同類侵權產品進入美國市場)、禁止令(禁止侵權企業(yè)從事與侵權行為有關的行為)、扣押和沒收令(美國海關可以扣押并沒收所有試圖出口到美國市場的侵權產品)。
此外,還有一種與貿易有關的知識產權調查,即知識產權盡職調查(IPDD)。它主要涉及技術、法律及商業(yè)面的調查、鑒價與風險評估,是在投資、并購、許可、技術轉移等重大經營活動中,對特定知識產權標的進行的調查程序。其目的是為確保雙方協(xié)商或談判基礎的正確性,并涵蓋企業(yè)經營管理與實際運作的各個層面。IPDD的目的是評估專利價值、規(guī)避風險、減少損失,通過系統(tǒng)化的梳理發(fā)現知識產權潛在風險點,評估這些風險點對企業(yè)經營活動的影響,幫助交易雙方有效地化解知識產權風險,實現利益最大化。
在全球范圍內,知識產權貿易壁壘也是一個值得關注的問題。它指的是利用知識產權制度形成的一種貿易保護措施,可能會對國際貿易造成阻礙。在處理知識產權貿易壁壘時,需要深入分析其形成的國際政治經濟根源、作用機理和貿易效應,以及經濟全球化背景下知識產權的擴張趨勢和產生的主要問題。知識產權貿易調查是各國貿易管理部門在知識產權領域采取的一種監(jiān)管措施,旨在保護知識產權、維護公平貿易,并促進國際貿易的健康發(fā)展。
四、海關場景風險
目前大部分國家都實行知識產權海關保護制度,海關通過對權利人的知識產權備案,對過境的嫌疑貨物進行強制扣押,啟動保護機制,是企業(yè)可借力的知識產權保護方式之一。
海關備案對知識產權的保護具有專業(yè)性、及時性、主動介入性,并且商標、專利、版權均可備案保護比較全面,且能國際間進行通力合作,打擊精準有效,自從1995 年海關知識產權保護條例實施以來,我國海關備案的數據到查貨協(xié)助知識產權保護應用案件都在上升,比如2022年我國海關總署備案21356件,共查獲6.1萬批侵權貨物,涉及產品7793.9萬件,侵犯商標權貨物700萬余件,約占侵權嫌疑貨物總量的97.2%。不難發(fā)現 越來越多進出口權利人注意到了海關啟動主動保護機制給自己帶來的利處,該維度的介入避免了一部分進出口知識產權風險的產生。
各企業(yè)應該知悉海關備案的協(xié)助力度和這種場景可能突發(fā)的風險,比如對合理被許可產品扣押的及時配合放行,對疑似侵權案件的及時準確回應,都會減少風險縮短貿易中轉的周期。
綜上四點為目前企業(yè)應全面了解的知識產權場景風險,將各種場景風險點做到全面的了解,才能有能力掌控并在遇到問題時將風險降到最低,這樣的知識產權才能成為企業(yè)手中既披荊斬棘又能護我本體的利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