韓國外觀設計專利保護法有兩種外觀審查制度,一種是需要經(jīng)過實審才能獲得授權的實審制外觀,一種是無需經(jīng)過實審就能獲得授權的非實審制外觀。非實審制外觀保護,一般適用于分類號為第2類、第5類和第9類的物品,包括衣物、床單、地板席子、帷幕、辦公用紙、印刷品、包裝紙、包裝容器、紡織物、加工食品和餐飾等。對于實審制外觀,其審查期限一般為6-8個月;對于非實審制外觀,其審查期限一般為2-4個月。近期,韓國專利局決定縮短非實審制外觀的審查期限,并于2019年12月實施了針對非實審制外觀的縮短后的審查期限。到2020年,韓國專利局針對所有非實審制外觀將適用10天的審查期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