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注冊外觀設計制度簡介
2011-09-28文/北京市集佳律師事務所 魏金霞
香港,作為中國的一個特別行政局,其具有相對獨立的法律體系。在內(nèi)地獲得授權的外觀設計并不能自動地在香港獲得保護。一項外觀設計必須根據(jù)香港《注冊外觀設計條例》(以下簡稱“條例”)及《注冊外觀設計規(guī)則》(以下簡稱“規(guī)則”)在香港知識產(chǎn)權屬注冊后才能獲得在香港的保護。筆者在此就香港注冊外觀設計制度、尤其是如何在中國申請外觀設計專利做一簡單介紹,權做拋磚引玉。
一、香港注冊外觀設計的定義
條例第2條規(guī)定:“外觀設計”(design)指藉任何工業(yè)程序而應用于某物品的形狀、構形、式樣或裝飾的特色,而該等特色是在經(jīng)制成的物品上的吸引視線和肉眼可判別的特色”。在外觀設計的定義方面,香港的規(guī)定與內(nèi)地的規(guī)定沒有實質(zhì)性區(qū)別。
二、獲得香港注冊外觀設計保護的條件
獲得香港注冊外觀設計保護的外觀設計必須是新外觀設計,即,該外觀設計在提交日或所聲明的優(yōu)先權日時必須是新的。如果一項外觀設計與在先申請注冊的關于該物品或任何其它物品的另一項外觀設計相同、或與在提交日前已在香港或其它地方發(fā)表的關于該物品或任何其它物品的另一項外觀設計相同,則不能視為新外觀設計。
三、香港注冊外觀設計的效力
在一項注冊外觀設計的有效期內(nèi),任何人未經(jīng)該注冊外觀設計的擁有人同意(1)不得為了出售或出租、或者為了貿(mào)易或業(yè)務目的在香港制造應用有該項外觀設計的物品或將其進口到香港;以及(2)不得在香港出售、出租、要約出售或出租、或者為了出售或出租而展示應用有該項外觀設計的物品。注冊香港注冊外觀設計的擁有人香港注冊外觀設計的最長有效期為25年,每5續(xù)展一次。
四、香港注冊外觀設計的申請
條例第12條對香港注冊外觀設計的申請進行了規(guī)定??傮w而言,在香港注冊申請外觀設計所提交的文件與在內(nèi)地提交外觀設計專利申請時相類似,需提交記載有必要信息的申請書表格(即,內(nèi)地所稱的“請求書”)及清楚表達了所要求保護的外觀設計的外觀設計表述(即,內(nèi)地所稱的“外觀設計圖片或照片”)。
(一)申請書
對于香港注冊申請外觀設計的申請書,申請人可以從香港知識產(chǎn)權署網(wǎng)站下載到其標準表格。香港的法定語言是中文和英文兩種語言,因此在填寫香港注冊申請外觀設計的申請書時,申請人需特別注意相關欄目處對填寫語言的要求。例如在表格中的“物品”一欄,便要求申請人需用中英文兩種語言來填寫應用外觀設計的物品/物品套件的名稱。而在對填寫語言沒有要求的地方,一般以中文填寫即可。
香港注冊申請外觀設計申請書表格中各欄目的填寫大多數(shù)與內(nèi)地外觀設計專利申請的請求書中的相應欄目填寫相同,以下僅針對二者不同之處以及需要特別說明之處作一詳細介紹。
?。?)“洛迦諾分類法”
類似于內(nèi)地《專利法》改法前所使用的請求書表格中的“產(chǎn)品所屬類別”欄目,香港注冊申請外觀設計的申請書表格中包括有“洛迦諾分類法”欄目,申請人需根據(jù)洛迦諾分類法確定該外觀設計所應用的物品/物品套件的分類并將所確定的分類填寫在申請書中的相應位置。
?。?)“新穎性陳述”
不同于內(nèi)地外觀設計請求書,香港注冊申請外觀設計的申請書表格中包括有“新穎性陳述”欄目,申請人被要求在該欄目位置用中英文兩種語言填寫上關于所要求保護的外觀設計具有新穎性的聲明。此“新穎性陳述”應是關于聲稱具有新穎性的外觀設計特色(式樣、裝飾、形狀或構形)的陳述,不得描述物品的使用、特點、優(yōu)點或構造的方法。例如,其可以寫為“The features of the design for which novelty is claimed are the (pattern, ornament, shape or configuration) of the article as shown in the representations. 表述所顯示的物品的(式樣、裝飾、形狀或構形)是聲稱具有新穎性的外觀設計特色”。需要特別說明的是,對于擬應用于紡織品、墻紙或相類的墻壁覆蓋物、蕾絲、紡織品套件或蕾絲套件的外觀設計的式樣或裝飾則毋須提供新穎性陳述。
?。?)“申請人在外觀設計的權利”
在申請人并非設計人的情況下,申請人需在此欄目位置對申請人在該外觀設計方面的權利進行解釋,例如,寫明是否為委托創(chuàng)作關系或雇傭關系或是是否存在權利轉讓等。
?。ǘ┩庥^設計表述
香港知識產(chǎn)權署接受繪制的圖片或拍攝的照片作為外觀設計的表述,無論是繪制的圖片還是拍攝的照片,其大小均不得超過210毫米X297毫米,并且應能清楚地表示出所要求保護的設計。并且,表述中應注明簡短的視圖名稱,除了視圖名稱外,表述中不應再含有其它不必要的描述文字。
需要特別指出的是,如果申請人所要求保護的只是物品的某一特定部分,需通過例如虛實線結合、部分上色等方式在圖中示出以便清楚指明。
以上,對香港注冊外觀設計制度及如何申請香港注冊外觀設計進行了梳理、總結,以期對希望了解相關內(nèi)容的人士有所幫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