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車商標類小商品侵權泛濫

2004-08-30
汽車商標類小商品侵權泛濫

近日,記者在北京各大小商品市場發(fā)現(xiàn),大量印有各種汽車商標的鑰匙鏈、煙灰缸等小型裝飾品銷售火爆。雖然滿足了不少愛車族的需求,但律師卻告訴記者,未經(jīng)允許,以商業(yè)為目的使用汽車公司名稱與標志屬于侵權行為。

記者在位于首體的天成批發(fā)市場看到,大量商鋪門前都懸掛著奧迪、寶馬、本田、大眾、雪鐵龍、法拉利等幾乎涉及到目前市場上所有汽車品牌的鑰匙鏈等商品。記者以批發(fā)至少200個為由詢訪了幾個攤位,攤主謝某告訴記者,普通金屬面的鑰匙鏈單買10塊錢一個,批發(fā)價100個以上每個4.5元。謝某表示,這些鑰匙鏈是直接從汽車公司低價購進,沒有生產(chǎn)廠家,價錢絕對合理,比直接去公司購買要便宜得多。

隨后,其“謊言”便被另一家攤主揭穿了。一位徐姓攤主稱,關于汽車標志的小商品大都從廣州廠家進貨,而且各種標志均可代售。當記者要求訂做一些少見的汽車標志時,攤主十分爽快地答應,并堅決否定從汽車公司直接進貨的說法?!安豢赡?,騙人誰不會??!他家的東西全從廣州進貨!”但是就有關侵權問題徐某卻閉口不答。

隨后記者在天意和萬通市場也見到了大量的相關商品。據(jù)悉,目前還有許多銷售網(wǎng)站和論壇都在開發(fā)有關汽車標志飾品,打著“批發(fā)價讓您意想不到”的標語公開銷售,許多車友參與其中。

北京市天如律師事務所楊文戰(zhàn)律師介紹,未經(jīng)商標權利人的授權或同意而擅自使用其商標的是侵權行為,消費者和汽車公司(商標所有者)均有權舉報,可以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投訴或向法院起訴要求其停止侵害并賠償損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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